伪造服务标志将面临刑事起诉

  据《上海法制报》等报道,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对主要被告假冒DIOR服务标志的3.5年有期徒刑和160万元罚款的判决。一名共犯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,缓刑,并处罚金5万元。

  自2020年起,被告人黄XX先后经营四川福XX公司等公司,并聘请被告人王XX等。未经注册服务商标所有人许可,他在上海、沈阳、武汉等地以“DIOR”注册商标开展儿童时装秀,并收取注册费。被告人黄、王还以低价从非正规渠道购买与DIOR等品牌款式相同的服装,并购买带有上述品牌注册商标的衣领标签和洗涤标签。他们通过更换和缝制衣领标签和洗涤标签来伪造名牌服装,以供儿童时装秀使用

  法院裁定,2021年10月至2023年3月,被告黄组织了7场注册商标为“DIOR”的时装秀,2022年8月至2023年3月间,其违法所得共计80多万元,被告王参与组织实施了其中4场时装秀,非法收入共计50多万元。

  2023年12月25日,公安机关在北京福XX公司办公室和被告黄住所查获了带有“DIOR”等注册商标的服装、领牌、护理标签和吊牌。权利人认定所有物品都是假冒的。2023年12月25日和2024年5月10日,被告黄和王被公安机关逮捕。被捕后,黄没有如实供述犯罪的主要事实,而王却如实供述了。

  一审判决后,黄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称原判认定事实不准确。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判决。

  值得注意的是,2021年刑法修正案才将服务标志纳入刑法范围。此外,直到2025年,最高人民法院的《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才明确规定,假冒服务商标将受到刑事起诉。

  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、本案审判长吴波表示:本案是典型的新型案件。人民法院根据《刑法》和最新司法解释的规定,依法惩治犯罪,保护外国品牌的服务商标。它体现了用法治维护商业环境的明确方向,也体现了依法平等保护国际品牌。可以说,从司法角度来看,这表明“中国的对外开放之门只会越来越大。”

 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来源  上海法治报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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