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12月27日,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布了《商标法修正案》征求意见稿。
修正案草案共有84条,重点是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,进一步明确识别恶意注册的标准,并规定相应的处罚。
草案现在允许将“动态符号”注册为商标,但不允许仅由商品本身的性质产生的颜色组合、声音和动态效果,这些是实现技术效果或赋予商品实质价值所必需的。非预期使用且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商标申请不予注册。
评论截止日期为2026年2月9日。
来源 全国人大网